【本文来自《如何评价江苏新闻这篇文章:那些劝华为要大度的,你们适不适合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企业维权是没问题,但是现在网友反感的是企业维权的边界问题,不能因为竹知了的声音像某位高管的声音,就一概投诉、下架,说是“隐晦暗示、投射”。暗示、投射这种东西,是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,有可能只是企业法务部门的一种“感性认识”、而非法律意义上的“实质伤害”。相信即使告上法庭,“1000元以内最好的玩具”以及“竹知了的哇哇声”,似乎也很难构成侵权的切实证据。如何界定维权的界限,是这个事件留给人们最大的思考。否则,“清风不识字,何必乱翻书”的问题也很难避免了。
PS:我是华为的深度用户,电脑、手机、手环、笔记本等都是华为。就事论事,不代表我是在“抹黑”华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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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想到随手发的评论,被编辑推荐了。那就多说两句。
关于竹子知了事件的过程,不得不说这是华为鸿蒙智行的一次灾难性舆情事件。其实,早有端倪,因为华为这家企业的特殊性和特殊经历,攻击和保护,都是力量浩大的两个阵营。这一舆情,对华为是一次提醒,华为有世界顶级的公关团队,但在复杂的舆论场上,风云变幻,阴晴圆缺,需要及时调整应对。包装成情绪的舆论攻击,将是华为下面最需要拿出合适应对办法的课题。
这个故事有点像当年“无极”电影之后,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”那样的二创爆火;也有点像某米雷总“are you ok”被嘲讽后,雷总不但没有恼羞成怒,反而买下了版权、进行大规模推广。值得思考的是,当华为的高管以“XXX万之内最好的SUV”、“遥遥领先”等极端性字眼吸引眼球、引发舆论关注时,过于高调的行事风格必然会引发两方面的评价,要么是认为华为有自信、有底气,企业家就应该高调,乔布斯、马斯克等还更加高调呢;要么是认为“吹牛”,特别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,极可能引发舆论反噬。这是企业家“网红化”带来的显著成效和必然后果。
具体到“竹知了”事件,要想认定发视频者侵权,就需要有一个严格的认定标准和界限。比如,哪些算是“玩梗”,哪些又算是“恶意诽谤”“隐晦暗示、投射”?就算有人贴出来“1000元以内最好的玩具”标签,是不是就构成了对某高管的名誉权侵害?也许网友纯粹是玩梗呢?是不是因为某高管说过这样的话,“XXX元以内最好的XXX”的句式就是禁区,谁也不能用了?那么话说回来,“XXX万之内最好的SUV”是行业内统一的认定,还是企业自封的呢?企业如何证明这“XXX万之内最好的SUV”是跟注册商标一样,神圣不可侵犯?说到底,这也是企业的一种宣传,而非是有产品检测、行业认可、市场推销等多种因素综合认定的结果。
现实是,不排除有人是故意抹黑某企业,借“竹知了”事件造势;也不排除有人是认为“XXX万之内最好的xxx”是吹牛逼,所以要玩梗嘲讽一下;也不排除,有人纯粹是为了跟风,发了好玩,结果却付出了封号的代价。
其次就是,竹知了的声音,和发布会的“哇哇”声音一样,是不是就不能发竹知了的声音了?
维权没问题,但是怎么把握维权的边界,如何维护的是真正的权利,而非是某企业高管“妄想的权利”,是这个事件最值得讨论的问题。这也留给一个大企业,如何进行有效公关,化危为机最好的教材。